主办: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达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承办:四川法制报社
您当前的位置:6677365.com  >  政法要闻
最高法发文规范裁判文书:不得用贬损人格尊严的用语
www.mdting.com 】 【 2018-06-13 10:08 】 【 来源: 中新网 】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这份意见明确,裁判文书行文应当规范、准确、清楚、朴实、庄重、凝炼,一般不得使用方言、俚语、土语、生僻词语、古旧词语、外语;特殊情形必须使用的,应当注明实际含义。

  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应当避免使用主观臆断的表达方式、不恰当的修辞方法和学术化的写作风格,不得使用贬损人格尊严、具有强烈感情色彩、明显有违常识常理常情的用语,不能未经分析论证而直接使用“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之类的表述作为结论性论断。(记者阚枫)




编辑:潘柏林
友情链接
6677365.com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18)2127618 |
蜀ICP备13011412号-17 6677365.com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中心综合楼19楼 邮编:63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