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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交警公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www.mdting.com 】 【 2018-03-22 11:28 】 【 来源: 6677365.com 】
  为深入推进“五治”工程,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州公安交警支队决定从2018年3月16日至5月15日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的:

  通过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行为,强制驾驶人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的规定,依法严格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促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规范有序,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注册、办证、年检率明显提高,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同比明显下降。

  整治重点: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2、无证驾驶摩托车;

  3、驾驶拼装、报废及非法改装摩托车(赛摩);

  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速、超员和违法载人;

  5、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6、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7、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雨)棚;

  8、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9、违反标志标线及其他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会同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介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要突出宣传重点,将宣传阵地延伸到社区、企业、建筑工地、矿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及广大乡村;广泛设置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做到:“牌证齐、不改型,戴头盔、不超员,不酒驾、靠右行”等宣传标语。积极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狠抓源头管理,开展便民服务,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率、摩托车年检率和驾驶人的办证率。

  各交警大队在车管大厅和便民服务站要简化办牌、办证环节和程序,与税务、保险业务等部门紧密协作,实行办牌办证一站式服务,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年检和驾驶证考试、核发业务时要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少跑路,顶多跑一趟办齐办完各项业务。

  (三)加强农村、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城区摩托车管理。

  1、在农村地区各大队将组织民警协助乡镇交管员、村(社区)劝导员建立工作台帐、奖惩办法等自治制度,促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工作社会化。

  2、各大队将会同派出所、“交管办”与辖区大、中型企业、建筑工地、矿山开展警企共建活动,与企业签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定联系民警及协管员,定期到单位和企业督促和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摩托车管理制度、落实“五不准”(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准进入、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不准进入、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准进入、超载车辆不准进入、未定期检验摩托车不准进入)制度,设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专栏、建立各类工作台账、规范单位和企业摩托车停放。督促企业将交通安全与职工奖惩挂钩,增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

  3、城区及场镇将进一步科学规划设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临时停车点位,方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杜绝乱停乱放。

  4、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要广泛宣传和教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要靠道路最右侧行驶。在城区内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道路,紧靠公交车专用道的左侧车道,其它车道的最右侧车道行驶;设有慢行车道的道路,电动自行车在慢行车道内行驶,不得混行,不得逆行和在人行横道上穿行。

  (四)加强路面管控,形成高压态势。

  1、对查获的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按以下要求处理:

  (1)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依法予以扣留,进行盗抢查询,比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后放行。

  (2)对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及罚款顶格处罚。并督促车主申办机动车驾驶证。

  (3)对驾驶拼装或报废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扣留摩托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报废,并吊销其驾驶证。

  (4)对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赛摩)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扣留摩托车,进行盗抢查询,比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顶格处罚。

  (5)对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身份不明的驾车人一律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后迅速移交辖区派出所或刑侦部门处理。

  (6)对两轮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雨)伞的,一律现场强制拆除非法装置,予以收缴、销毁,并依法顶格处罚。

  (7)对摩托车超员和违法载人的,消除违法行为后,依法顶格处罚。

  (8)对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法顶格处罚。

  2、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按以下要求处理:

  (1)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2)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雨)伞的,一律现场强制拆除非法装置,予以收缴、销毁。

  (3)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超员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扣留车辆,驾驶人履行处罚决定后放行。

  3、对强行冲关、拒绝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暴力抗法等情节严重的违法人员,一律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管邮政快递三轮车

  各大队将会同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快递协会对现有从事邮政、快件揽收、投递、运输的三轮车及驾驶人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登记,规范外观标识,统一保险。邮政企业车辆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定喷涂相应车身颜色及“中国邮政”字样;各快递企业车辆由邮政管理部门、快递行业协会对其外观、广告进行统一规范设计,所有车辆喷涂“达州快递”标识,快递行业协会负责对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并发放《达州市快递车辆证》并定期对快递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邮政管理部门监管,同时报各大队备案。对邮政快递三轮车在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

  


编辑:潘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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